擅
自离岗并非意味着能够未经许可直接扣除
工资,但是,雇佣者有权向该员工索偿擅自离岗所带来的
经济损失。
依据有关法律条文,薪酬待遇作为雇主为
劳动者付出劳动的回报,应当以法定货币形式逐月支付给在其雇佣下从事雇佣活动的劳动者个人,而不允许任何情况下对劳动者正常应得的工资进行非法的克扣或无故地推迟发放。
然而,如果员工未能按照既定规定办理
离职手续并由此造成了相应的损害,例如员工未尽职责完成工作交接以致业务流程受阻等事件发生时,雇主有权利从该员工当月薪水中扣除相应的相应金额,但所扣除的金额不得超出该员工当
月工资总额的20%,同时,在扣除之后剩余的工资部分仍需确保符合当地政府公布的最低月薪标准。
此外,雇主需要承担提供
证据与证明的义务,以证实遭受损失的确切原因及情况、以及所损失之具体数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