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的明确规定,执行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类费用,包括但不限于
执行申请费、财产保存拍卖费以及其他有关费用,原则上均应由
被执行人负责负担。
具体而言,现行规定通常要求
当事人在向法院提交执行申请时先行缴纳上述费用,然而无论执行能否顺利进行,最终的实际负担者仍为被执行人。
若执行得以顺利完成,法院将从执行所得款项中扣除相应的
执行费用;反之,若未能实现执行目的,则已预先支付的
申请执行费通常不会予以退还。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双方当事人亦可通过协商方式共同分担执行费用。
例如,当双方就执行费用的分摊事宜达成和解协议并对此作出特别约定时。
总的来说,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被执行人无疑是承担执行费用的
主要责任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