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
事故认定书的颁布时效主要依赖于具体案情。
一般而言,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在
调查取证工作完成后的十个工作日内并制作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但针对涉及
逃逸性质的
交通肇事罪案件,公安机关需在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员之后再行提供十个个工作日的时间来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另一方面,对于需要进行科学验证或鉴定的案件,则需待鉴证实务报告以及鉴定意见出具并确认无误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方可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若遇极端案件或者特别情况例如案件非常复杂等,公安机关将报请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决定批准后适度延长
责任认定书的制发期限,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