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决定解除婚姻关系的过程中,对于
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裁定,通常需要全方位地考量众多相关因素。
首要任务是关注孩子的年纪情况,一般来说,针对两岁以下的儿童,其
抚养权将优先授予母亲,除非有特殊情况使得母亲并不适合承担这一责任;而对于两岁至八岁之间的孩子,裁判标准应以对
未成年人最为有利的原则为主导进行衡量,例如双方的经济状况、日常生活环境以及受教育的能力等等。
而当涉及到年满八岁的孩子时,法官应该充分尊重孩子自身的意愿。
但需要注意的是,若有任何一方出现了下述情形之一,那么他们在争取子女抚养权过程中的处境就可能较为被动:即身患无法确保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的严重疾病或传染性疾病;虽然具备
抚养能力然而并未尽职履行抚养职责;拥有不良嗜好,诸如赌博、吸毒等行为;甚至存在
家庭暴力倾向。
总的来说,法院在决策子女抚养权归属时,都会以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和其健康快乐成长为前提和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