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
当事人对于
二审判决持有异议,欲申请进行再审,则需在判决以及裁定正式生效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依法
递交申请。
然而,若出现如下四种情况之一,则当事人可选择在从其知晓或应当知晓之日起六个月以内提出再审申请:1. 若在再审期间获得了全新的
证据,这些
新证据完全能够有力地推翻原有的判决与裁定结果;2. 倘若原判决、裁定中用来认定事实真相的
主要证据被证实为
虚假;3. 如果作为原判决、裁定依据的法律文书被撤回或是有所更改;4.
审判人员在审理此案时存在着
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枉法裁判等不法行为。
值得注意的是,提交再审申请的主体必须是具备法定
管辖权的法院,同时还需要准备相应的证据资料来佐证其再审请求。
在再审审查的过程中,相关部门会采取严谨的态度,并非所有的申请都会启动
再审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