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法律框架下,
离婚后
未成年人抚养费用的支付比例通常遵循以下参考原则:若父母具有稳定且固定的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用的计算基数为他们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到百分之三十;对于承担着两名及以上孩子
抚养义务的家庭,抚养费用的比例可以适度上调,但是具体数值不得超越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
若父母缺乏稳定的经济收入,抚养费用的金额则需依据其年度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内平均收入作为基准,数值的确定亦应参照前述比例进行。
此外,抚养费用的支付方式既可以选择按期支付,也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
当然,抚养费用的具体数额除了视家庭收入状况而定外,还受到孩子实际需求、父母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社会生活水平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
法院在审理此类案件时,会详细权衡各个因素以确定最终的抚养费用和支付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