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试用期之内,若是雇主决定
解除劳动合同关系,只需有足够
证据证实雇员并不符合预先设定的录用标准,便可无需提前通知。
然而,若雇主无法提供此类证据,则应提前三天采用书面对话方式与雇员本人进行正式沟通,并在此基础之上另行支付其一个月的薪酬之后才能进行
解约。
值得一提的是,用人企业以不符合录用标准为由辞退雇员时,所涉及到的录用标准必须清晰明了、具体详尽,并且在雇员正式
入职之前已经向其进行过详细说明。
此外,还需具备充足的证据来证明雇员确实不符合录用标准。
否则,用人企业可能会被视为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从而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例如向雇员支付
赔偿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