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
离婚后家长对子女的抚育金支持通常需持续到子女年满十八岁。
这个年龄前的未成年子女,他们的父母在法律上负有
抚养责任。
然而,当子女已经渡过十六周岁直到十八周岁之间这段年龄阶段时,若他们能够通过自力更生获得主要生活资源,且他们的经济状况足以维持本地一般的生活水平,那么这期间家长就可能被允许停止给予
子女抚养费用的支付。
然而,值得我们特别关注的是,对于那些尚未具备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人来说,他们的父母仍然应该承担起抚养他们的责任。
例如,那些还在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年轻人,或者那些由于身体原因或其他非主观因素导致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