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程序中所产生的各项费用,通常应由
被执行人承担。
针对此类费用,在被执行人未按照生效
判决和裁定履行义务的情况下,
申请执行人无需提前支付任何
执行费用。
执行法院将在
执行程序中,从被执行人所交付的第一笔款项中直接扣除相应的执行费用。
然而,在某些特定情形下,如
执行申请被撤销或中断执行,已发生的执行费用可能需由申请执行人承担。
值得注意的是,倘若在
执行和解过程中,双方
当事人就执行费用的承担达成了新的协议,并且此项协议并未违反现行法律规定,则应当依照约定条款进行执行。
总而言之,关于执行费用的承担主体问题,原则上均以被执行人为首要
责任人,但是实践中还需根据具体案情及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判断与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