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特定情形之下,即当员工在自主选择
辞职后发现雇主存在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的行为时,仍然有权利向劳动
仲裁机构提出
申诉和
诉讼请求,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具体来说,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照双方签订的
劳动合同提供足够的
劳动安全保障或
劳动条件;未按时按量地支付
劳动报酬;以及未能依法为员工缴纳
社会保险费用等等
违法行为,即使您在自愿离职的情况下,也依然享有提起劳动仲裁,并据此来主张自己应得权益的权利。
举个例子,假如
公司拖欠工资不发,而您以此作为理由自愿离开该岗位,便可通过提起仲裁的方式,
追讨所
拖欠的
工资薪水,并向公司索取适当的
经济赔偿金。
然而请务必注意,所有关于劳动仲裁的程序都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时效范围内进行,并且这个时效通常被认定为一年时间,自您明确了解或是应当知晓自己的权益已经受到损害的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在此之外,还需要备妥相关的证明文件,比如说您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
工资发放凭证、
社保缴纳记录等等,这些都是您的申诉理据,将有助于支撑您的立场并增强
仲裁结果对您有利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