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辆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简称“
交强险”,其所承担之责任主要涉及
机动车在
道路交通事故中所导致的受害者(不包含该车辆本身的乘员以及车主)的生命、健康受损及
财产损失,其在责任限额范围内全额赔付此类损失。
而责任限额则根据是否负有责任进行划分,划分为有责任的
赔偿与
无责任的赔偿两个部分。
在有责任的情形之下,死亡
伤残赔偿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8万元整,
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设定为人民币1.8万元整,财产损失赔偿限额设定为人民币0.2万元整;而在无责任的情况下,相应的赔偿限额则按此标准分别减少至人民币1.8万元、人民币1800元、人民币100元。
交强险具有法律上的强制性以及法定性,其主旨在于确保受害方能够迅速获得基本的救助及救济。
然而,应当注意到,交强险的这笔
赔偿金额往往无法全面覆盖
重大事故所引起的巨大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就可能需要借助于商业保险来进行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