责任认定书的公布日期往往是由事故本身的复杂性所决定的。
一般来说,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责任在事故发生后的现场勘察之日起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
认定书的编制工作。
如果涉及到
交通肇事逃逸事件,则需在掌握相关
证据找到肇事车辆及驾驶员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认定书的编制。
至于对于那些需要进行详细的实验与鉴定的事例,负责部门应在实验报告以及鉴定结果明确并经过审核确认之日起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完成责任认定书的编制。
若遇到特殊情况,例如事故原因难以查明等,经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责任认定书的发布日期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总而言之,具体的发布日期还需依据实际情况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