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回
诉讼申请之后,通常需要依据下述原则确定
诉讼时效的计算方式:若撤回申请得到了法院的批准,即可以视作该案并未正式
立案,诉讼时效则须在
当事人知悉或应当知悉其权益遭受侵害之时开始进行新的计算。
以实际案件为例,假设原定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然而在提
起诉讼之后却又选择撤销诉讼,若自权益受损之日止尚未超出这一时间限定,那么在此情况下,撤回
诉讼请求之后,诉讼时效将重制于约三年前端。
然而,值得各位注意的是,对于撤回诉讼请求之后是否能够重新计算诉讼时效,其前提条件必须是在提起诉讼之前,诉讼时效并未达到法定上限。
换言之,若在提起诉讼之时,诉讼时效已过去,那么撤回诉讼请求往往难以产生令诉讼时效重新开始计算的效力。
综上所述,撤回诉讼请求之后如何计算诉讼时效,其过程颇为繁复,需要综合考量各类因素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