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根据中国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现场调查工作开始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制作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另外,针对那些涉及到
交通肇事逃逸事件的调查中,当
交通肇事车辆以及驾驶者被迅速查获之后,同样也应于十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至于对于涉及到检验、鉴定等环节的案件,则应当在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然而,若遇到较为复杂的情况,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出具
责任认定书的时间可适当予以延长,但最长不得超过六十个工作日。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具体的时间安排可能会因为案件的特殊性质而产生一定程度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