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婚后债务的分配问题,往往遵循下列基本原则:倘若
债务被认定为
夫妻共同债务,在
离婚之际将由双方共同承担此类负担。
所谓的
共同债务则主要涵盖为了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产生的债务总额,同时也包括了用于夫妻共同生产经营等方面的资金需求。
然而,若有
证据表明某项债务系由一方以其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所需所负,并且
债权人无法提供充分证据来证实此笔债务已被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愿的情况下,那么这部分债务便可归类为
个人债务,并由举债方独自承担相应责任。
至于离婚之后的
财产分配事宜,
夫妻共同财产通常会交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如若协商无果,则需由当地人
民法院依据财产的实际状况,按照优先考虑子女利益、保护女性权益以及维护无过错方合法权益的原则进行裁决。
在
财产损失方面,若因一方的过失行为导致婚姻关系破裂,例如出现
婚外情、
家庭暴力等恶劣行径,无过错方有权提出
损害赔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