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
民事诉讼体系中,
撤回上诉之后通常是无法再度上诉的。
然而,如果撤回上诉的申请是在第
二审法院作出准予
撤诉裁定之前提交,并且经过该院严格审查后发现初审判决存在严重错误,或者
当事人在二审审理期间提供了新颖且具有实质性的事实或
证据,那么该二审法院在此种情况下有权决定
发回重审。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在
刑事案件的上诉过程中,
上诉人在法定
上诉期内请求撤回上诉的,人
民法院应予以批准。
但是,当
上诉期限届满后上诉人仍然希望取消其上诉请求时,该法院则会对其撤回上诉的申请进行详尽的审查,若认为原先的判决对于事实认定以及适用法律符合法律规定,而且所判处的
刑罚公正合理,他们便会裁定批准上诉人撤回上诉;反之,如果原判决存在事实不清、
证据不足或者存在将无罪判定为有罪、轻微
犯罪判定为重大犯罪等明显不当之处,法院便不会予以准许,而是继续按照上诉案件的程序进行审理。
总而言之,是否能够再次上诉取决于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