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被执行人面临暂时性无财力可供执行的情况下,
执行程序难免会进入一段停滞时期,然而这并不代表程序的彻底终止。
面对这种局面,
司法机关往往会采取一系列针对性的举措来推进执行工作。
例如,他们会持续不断地搜寻被执行人的财产状况,只要发现有新的财产线索浮出水面,便会立即重启执行程序。
除此之外,法院还会施加一些特定的压力手段,比如实施个人消费金额的严格限制或者纳入
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中,以此对被执行人的日常生活造成一定程度上的制约与困扰,以达到催促其主动履行
债务的目的。
如果经调查证实被执行人存在故意搬迁、藏匿财产以逃避
法律制裁的行为,那么他/她很有可能触犯
拒不执行生效裁判罪,届时将依照相关
法规对其实施严厉的
刑事处罚。
总而言之,尽管当前暂时缺乏财产收入并不代表永久无法
追讨,执行程序也可能身处一个类似于动态监测并保持观望的阶段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