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租赁期间提前终止
租赁合同时,能否收取余下租金的问题,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首先,我们必须审阅该租赁合同中的内容,以确定其中有无明确对提前
终止合同和关于租金结算方式的约定。
在存在相关条款的情况下,应严格按照其规定予以处理;反之,尚未对此进行明确规定的话,那么一般的处理原则便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进行操作。
举例来说,如果是由于出租方违反了合同约定,从而导致合同被提前终止,那么
承租方通常有权索回剩余租金,并且还可以进一步提出违约
赔偿的诉求。
然而,如果是由承租方自身原因造成的提前终止合同,那么出租方便有权扣除一部分款项作为
违约金,至于剩余租金是否能够退还以及退还的比例,则需要根据出租方所遭受的实际损失、承租方的违约行为严重程度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总而言之,对于此类问题,我们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然后通过协商或者提
起诉讼等合法手段来解决可能出现的
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