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元化因素交织影响的三车
追尾事故二次撞击事件中,对责任划分有一个综合性的考量维度。
关于此问题,通常是基于现场实地勘察、行驶轨迹记录、行
车速度测量、刹车印痕追踪以及驾驶员当时状态所展现出的实际情形等诸多细节进行判断和评估。
从惯常角度来看,第一次撞击发生的责任归属应当沿用常规追尾
事故处理的基本准则进行判定,即若后车未能保持足以避免追尾事故发生的安全距离而导致意外发生,那么该后车就须承担更为主要甚至是全部的责任。
然而,针对二次撞击的情况,如果中间车辆在第一次撞击之后仍然处于静止或缓慢移动的状态,而紧随其后的后车却未能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避让,从而致使二次碰撞,那么这辆后车往往需要承担更为重要的责任。
但是,若中间车辆在第一次撞击后并没有按照相关
法规设立必要的警示标识,甚至还出现了违规移动等不当行为,那么它也可能会因此承担一定的责任。
至于最终的责任分配情况,则由负责事故处理的交警部门结合现场具体情况依法作出明确的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