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之下,当涉及到刚刚诞下婴儿的父母决定
离婚时,关于
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法院往往会尽可能地将
抚养权分配给母亲。
这是因为,按照相关法律
法规和行业惯例,在哺乳期阶段,孩子通常被认为应该与正在哺乳的母亲共同生活。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假如母亲碰巧身患长期难以治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孩子无法继续留在她身边;倘若此时母亲无法承担起照顾孩子的责任,而且父亲坚持让孩子跟随自己生活;甚至还有父母双方经过认真商讨并达成协议,优先考虑让父亲来照看孩子,而且这一决策不会对孩子的成长产生任何负面影响等等,在此种种情况下,子女的抚养权并不一定百分之百地归属于母亲。
总的来说,无论何种情形,法院都会从确保儿童的身心健康以及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两个角度出发,全面综合地评估父母双方在
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各个维度上的表现,最后做出最符合实际情况且符合社会公理的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