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中,关于遗产的分配方式并不仅仅局限于传统观念所认为的配偶首先分割总遗产的一半,再由父母分别分享剩余的部分。
在
遗嘱继承方面,如果
被继承人立有合法且生效的
遗嘱,那么就将依照遗嘱所载明的内容来执行遗产的分配事宜;若是被继承人并未留下任何形式的遗嘱,那么就将按照相关的法律
法规进行
法定继承。
在这种情况下,配偶、子女以及父母这三类人作为
第一顺位的
继承人,他们通常都应该平等地享有遗产的分配权,而非仅限于配偶优先获得一半的遗产份额。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我们需要先将属于夫妻双方共有的
财产分割出来,其中的一半归属于配偶所有,剩下的另一半才是被继承人的遗产,然后再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共同参与遗产的分配。
在分配遗产的过程中,我们会充分考虑到每一个继承人的具体情况,对于那些生活上存在特殊困难并且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给予适当的照顾。
同时,对于那些在被继承人的生活中承担了主要
抚养责任或者与其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他们有权得到更多的份额。
然而,对那些拥有履行抚养义务的能力却未能尽到抚养义务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他们可能无法获得任何份额,甚至可能面临被减少分配份额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