逮捕案件中,
律师所安排的会面当日是否能够启动
保释程序,这个问题受到了许多不同因素的影响。
在我们国家,这一程序被称作“取保候审”,它的实施需要全面考察案件的性质、
犯罪情节、对社会造成的潜在危害以及
犯罪者的健康状况等等方面。
当案件的情节比较轻微时,如果犯罪者没有展现出足够的社会危害性,例如可能被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或是由于患有严重疾病导致无法自我照顾,又或许是因为孕妇,或者哺乳期内的女性等等角色,那么在律师会见那日,他们有机会顺利地提出取保候审的请求并且得到同意。
然而,若
犯罪行为严重可耻,或者犯罪者存在阻碍
刑事诉讼程序公正进行的可能性,那他们将很难在同一天如愿以偿获得保释。
而最终能否实现保释的结果,自然要依据办案机关对实际情况的深入分析来做出决断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