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司法程序中,
强制执行措施往往是由赢得
诉讼的一方向法院提出请求(即原告)启动的。
这主要源于原告经过公正审判并获得生效法律文书的支持后,享有合法的权利主张,然而,如果被告人未能自觉遵守法律规定的义务,那么原告便有必要寻求法院的协助以
保证自身权益得以实现。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被告在某些特殊的情境下也可能需要采取
强制执行行动。
例如,在存在双向义务的案件中,当原告未能如期履行其应有的责任时,为了保护自身利益免受侵害,被告人同样有权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请求。
综上所述,究竟何方拥有
申请强制执行的权利,主要根据个案中
原告与被告之间的
权利义务履行状况以及
当事人个人的意愿和需求来决定。
然而,根据实践经验来看,绝大部分申请强制执行的申请者都是那些未能按时履行责任的
败诉一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