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框架中,若某位已婚人士在
婚姻存续期间与其他异性存在不当关系(即
婚内出轨),通常并不需要直接向他们的无过错配偶支付任何形式的
赔偿。
尽管如此,若这个
婚外情行为涉及到
重婚或者与其他人
同居,无过错方则有权在
离婚诉讼过程中寻求
损害赔偿。
在此情形之下,被指控
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实际上并非是第三者,而是实施了出轨行为的那位婚外恋者本身。
然而在特殊的情形下,如果第三者明确知道对方已经步入婚姻殿堂却仍然公然与其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这种行为就有可能触犯重婚
罪名,从而涉及其本人须承担相应的
刑事责任。
总的说来,在面对婚内出轨这样敏感且复杂的社会问题时,我们应该关注并重视的关键点在于那些实施出轨行为的人,他们的婚姻不忠诚行径很可能会使他们在
离婚财产分配等诸多环节中陷入相对不利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