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经历过首次
离婚诉讼且未能成功
解除婚姻关系的人士进行第二次寻求法律途径解决时,必须预备如下各类必要文件资料:1. 离婚诉讼状:明确详述
提出离婚请求以及其中所依据的各项理由与诉求事项。
2. 能够证实身份的各种证明资料:主要包含个人
身份证件与
结婚证书等直接证明身份的重要凭证。
3. 举证材料:能够证明夫妻双方感情关系已经出现严重裂痕的有力
证据,例如
分居事实的证明文件、对方在婚姻生活中存在不当行为的证据等等。
4. 财产相关证明文件:如房产所有权证书、车辆行驶证件、银行存款证明等,若涉及到
财产分割事宜则务必提供此类证明文件。
5. 与子女有关的证明文件:关于
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相关证明,如出生证明、户籍登记簿等。
6. 首次提起离婚诉讼的
判决书及其生效证明:用以证明先前
诉讼过程中的相关情况。
请注意,由于各地区法院可能会对具体所需提交的文件资料有所不同,因此建议您在正式启动
诉讼程序前,先行向受理案件的法院进行详细咨询,确保所有必需的文件资料均已备齐,从而提升诉讼效率并避免不必要的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