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此类情形之下,法院往往首选通过调解方式解决纷争。
倘若调解无果,则会针对婚姻关系是否确实已经破裂展开深入调查核查,以此作为是否宣判
离婚之依据。
假设男方能提供充足可靠之
证据以证实存在例如
重婚罪行、与第三者在外单独共
同居住、施加
家庭暴力行为、对
家庭成员实施虐待或遗弃、染有毒品及嗜好赌博且屡次
警告仍未改正、因为情感上的不可调和矛盾而长期
分居达到或超过两年等法定离婚情节时,法院便有较高的概率会做出离婚判决。
然而,若是男方所提交的
证据不足够充分,而女方坚持表示不同意离婚,并且并不涉及上述任一法定离婚缘由,法院一般而言并不会做出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
但是,如果男方在判决正式生效的六个月之后再度发起
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离婚的可能性将会随之相应提高。
总的来讲,关于离婚案件的裁定结果,主要是依据
当事人之间的感情状况以及相关证据作为参考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