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律层面上,交警部门所出具的调解书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应。
此种形式的调解书,从民事角度来看,乃是在交警机构的介入和主导之下,涉事各方以自愿为原则而达成的共识,因此对双方均具有相应的合同约束力。
倘若有任何一方未能按照调解书中的约定履行其义务,那么另一方便有权向法院提
起诉讼,请求对方严格遵守调解协议的内容。
然而,值得我们关注的是,尽管调解书具备一定的
法律效力,但相较于
法院判决书而言,其
强制执行力尚有所不足。
换言之,若有一方在调解后反悔,另一方仍然需要通过正式的司法程序来最终确定彼此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总的来说,虽然交警部门的调解书在一定程度上能够有效地化解
矛盾纠纷,但它并不是一份具有绝对终局性的法律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