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而言,在此类案件发生之后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须完成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任务。
然而,若牵扯到
交通肇事逃逸案情,警方会在成功追捕并查获
交通肇事车辆及驾驶人员的第十个工作日内开始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对于涉及到检验、鉴定环节的,该部门应在检验结果、鉴定意见尘埃落定、明确无疑之后的第五个工作日内完成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制作工作。
然而,如遇特殊情况,例如案件错综复杂、需要重新进行检验鉴定等,经过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批准,制作
认定书的时间可能会有所延长。
总的来说,具体的时间安排将取决于事故的实际状况以及相关程序的推进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