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破产后,其
主要责任人,即股东或
董事长,不一定会面临坐牢的
刑罚。
然而,若在此次破产事件中,股东或董事长存在下述
违法行为,他们有可能将面临
刑事诉讼,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情况: 利用
欺诈手法诱导企业走向破产境地; 非法转移、隐瞒公司资产以逃避
债务; 以及在
破产清算阶段,故意制造
虚假财务报表等妨碍
清算工作的行为。
假如该公司的破产源于正常的商业风险或市场环境的变动等
不可抗力因素,并且股东或董事长并未实施上述违法行为,那么他们通常只需依照破产法的相关规定进行破产清算即可,而不必承担
刑事责任。
总而言之,判断股东或董事长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的关键在于他们在公司破产过程中所采取的行动是否符合法律
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