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公司进入
破产程序,对于各个岗位上的员工所产生的经济
赔偿问题,依照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企业破产法》中明确列出的各项规章制度。
总的来说,员工理所当然可以得到以下几类赔偿款:一是
公司破产前未付给员工的薪资,二是医疗保障费用及因工受伤的残疾补助费、病亡后的
抚恤金,三是应当计入员工个人账号的基本养老与基本医疗的保险费用,四是国家律法及相关行政
法规明文规定必须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根据员工在公司工作的时长为原则,每满一年就可获得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补偿,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则按照一年来计算;而不满六个月的,则给予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
在处理
破产财产时,首先要优先偿还破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费用和共同利益
债务,然后再依次清偿上述提到的各类员工债权。
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如果公司的破产财产无法完全满足同一顺序的清偿需求,那么将按照一定的比例进行分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