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侵权纠纷的司法
管辖权之确立通常依照如下几个规范性原则进行:首先是,因
侵权行为引发的所有相关
诉讼,应当交由侵权行为实施地或被告居住地的人
民法院负责审理。
而所谓的“侵权行为地”,则涵盖了侵权行为实施的地点以及
侵权结果实际发生的地点。
倘若涉及到网络著作权侵权的问题,那么实施被控侵权行为的网络服务器、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的地理位置也应被视为侵权行为地。
对于那些难以明确界定侵权行为地与被告住所地的事例,原告发现侵权内容的计算机终端等设备所在地亦可作为侵权行为地予以认定。
除此之外,当出现多个法院均具备管辖权的复杂情况时,一般而言,率先启动
立案程序的法院将享有优先管辖权。
总的来说,在确定著作权侵权案件的管辖权时,我们必须全面考虑并兼顾上述各种可能影响判断的因素,从而最终确定最为合适的司法审判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