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多数情况下,在提
起诉讼后撤销的事例中,
诉讼时效被视为出现中断现象。
这种情况下,诉讼时效应从重新开始计算。
根据现行法律制度的相关规定,当权利人提出
诉讼或
申请仲裁时,便会引发
诉讼时效的中断。
然而,若在提起诉讼后选择
撤诉,且
起诉状副本已成功送达至对方
当事人手中,则诉讼时效将自此中断,并自中断及相关程序结束之时起,
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进行计算。
然而,若起诉状副本未能送达至对方当事人手中,通常情况下,这并不构成诉讼时效的中断。
值得我们注意的是,对于具体的计算与认定过程,还需结合案件的实际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由法院进行全面的分析与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