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单位陷入破产后,其所
拖欠职工作为首要偿还对象。
依据我国《
企业破产法》之明确规定,在优先偿还破产费用与
共益债务之后,
破产财产将按照以下顺序进行清偿:首先,是破产人对员工所负的
工资及医疗、
伤残补助、抚恤费用;其次,是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
养老保险、基本
医疗保险费用;最后,是法律、
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
补偿金。
值得关注的是,员工有责任及时向
破产管理机构申报自身的债权,并提供相关
证据以证实工资等应得款项的确切金额。
倘若在
破产清算过程中发现单位存在诸如
转移财产等
违法行为,从而影响到
员工工资的清偿,那么员工有权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