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
法规中,单方面的婚姻不忠行为 —— 即所谓的出轨现象 —— 并不一定会使婚内的一方被迫放弃所有的
财产所有权。
尽管这是对婚姻义务的严重违反,但是在法院进行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配裁定时,往往要全面权衡各种相关的考量因素,如肇事者的过错性质及程度、两个人对于
家庭事务的参与度、以及财产的获取途径与实际价值等等。
在某些事例中,当某位配偶产生了出轨行为,法院可能会采取平衡策略,适度地封锁或削减这位有过失一方的
财产分割权益,但这种情况极为少见,几乎不会出现彻底剥夺其所有财产份额,使之沦为
净身出户的境地。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夫妻双方在
结婚之前或者婚姻
存续期内签订了一份明确规定出轨方必须放弃全部财产所有权的“忠诚协议”,并且这份
合同协议不存在无效性问题,那么在他们选择
离婚的时候,这个协议就可能得到落实。
然而,关于这类协议在司法程序中的实际效力其实仍然存在相当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