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
离婚案件中涉及到
孩子抚养权的问题时,我们将秉持着“子女最佳利益原则”来进行裁定。
通常情况下,对于未满两周岁的子女,将会被赋予由母亲照料的权利。
然而,若母亲存在如下任一情形,则可能将子女的
抚养权交于父亲手中:母亲长期患有难以治愈的流行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使子女不能与她共度。
或者,尽管具备养育条件,却未能尽责履行对子女的
抚养义务,同时父亲希望子女跟随自己生活。
此外,还有一种情况是因为其他因素,导致子女实在无法继续跟随母亲生活。
至于已满两周岁但仍未成年的子女,如果父母双方都提出了抚养请求,那么法院将会全面考虑他们各自的抚养能力以及抚养条件,如经济收入、教育水平、居住环境等等。
对于年满八周岁的子女,我们会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总而言之,法院在做出任何决定之前,都会以保护子女的身心健康为首要任务,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