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此种情况被视为
被迫离职,那么依据我国现行有效的
劳动法律及
法规,我们不得不指出,雇佣方应严格遵循与
劳动者在
劳动合同中达成的条款以及国家有关薪酬制度的规定,按时且足额地支付薪资给劳动者。
如果雇佣方未经任何正当理由擅自拖延或者拒绝支付薪资,劳动者基于这样的事实,以其作为
辞职的原因,可以说这是由于雇佣方本身的过失导致的被迫
终止劳动合同。
此时此刻,劳动者拥有对于雇佣方要求支付经济补偿的合法权益。
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机构所工作的时间来决定的,每满一年就需要支付一个月的
工资作为标准。
如果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了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则按照一年来计算;如果工作时间不满六个月,则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此外,劳动者还享有
追讨被
拖欠的工资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