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提出
离婚诉讼时,可以作为
分居证据的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 租赁契约:它能够直接证明一方
当事人长期处于独立居住状态。
2. 社区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这些机构对分居状况的书面陈述具有一定程度上的证明效果。
3.
证人证言:即由当事人的邻居、亲戚朋友等了解分居真实情况的人提供的具体言论。
4. 双方签署的有关分居方面的书面协议:该协议需要清晰地表述出各方对分居以及分离开始日期的共同自愿意见。
5. 各项水、电、燃气费用的缴纳单据:这些票据能直观呈现出各自独立生活的现实。
6. 通讯记录:例如电话短信、电子邮件等涉及到分居情况的信息。
值得注意的是,为了提高证据的可信度和证明力度,我们应该尽可能地构建一个完整的证据链条。
此外,在
收集证据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法律
法规,严禁通过任何形式侵犯他人权益来获取所需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