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订立
劳动合同的事实同是否需要交纳
个人所得税并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
个人所得税的负担与否主要依据个人所获得的各项收入是否符合法定的纳税资格。
只要公民个人因取得了如
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根据现行法律
法规需依法交纳个人所得税的合法所得,都必须严格履行纳税义务。
即便在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假如您从雇主那里领受了工资、奖金、津贴等各项收入,并且这些所得已经超过了法律规定的
个人所得税起征点,那么,作为您的雇主,也有责任和义务代表您代为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但是,我们必须明确指出,尽管没有
签订劳动合同可能会给您在维护自身劳动权益方面带来潜在的风险,然而这并不影响您依法承担的个人所得税缴纳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