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女性哺乳期间,不论由哪一方提出
离婚申请,理论上孩子将倾向于由母亲进行
监护抚养。
这个决定是建立在充分考虑到处于哺乳期的
未成年人的身体与心理健康发育的需求基础之上的。
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在大多数情况下会被判令跟随他们的母亲一同生活。
然而,若女方存在诸如长期且难以治愈的传染病或其他严重疾病,使得孩子无法与其共处、或者具备了抚养能力却未尽到义务,导致孩子必须留在父亲身边、又或者由于其他不可预见的原因,使孩子的确无法继续由女方照顾等等特殊情况,那么孩子在特定情况下也可能转交至男方抚养。
总而言之,在哺乳期间,女方若通过
诉讼程序争取
孩子的抚养权,无疑有着相当大的优势。
可是,最终的裁决结果还需要结合各方面的各种因素,由法庭根据公正合理的原则作出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