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来说,男方首先主动向法院提交
离婚申请并不能直接触发为女方提供
赔偿的义务要求。
然而,在具备下述法定义务的情况下,女方则具有提出
损害赔偿的权利。
例如,男方若存在婚姻续存期间同时与他人保持长期且不正当的男女关系(
重婚)、男方在婚内与他异性有稳定且不合法
同居行为、男方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
暴力或以其他残忍手段来对待配偶及亲人(
家庭暴力)、男方在婚姻关系中长期故意忽视,甚至以不当方式处理家中老人和孩子的日常生活事务(虐待、遗弃
家庭成员)、以及男方除了上述重大过失行为外还出现了其他不可容忍的严重过错情况。
当夫妇决定
离婚之际,夫妻双方
共有财产将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公平划分。
如果男方出于某种目的,例如隐瞒、偷偷转移、变卖、破坏或挥霍原本属于夫妇共有的财产,或者蓄意
伪造出
共同债务试图侵吞另一半财产时,这将会影响到最终对
共同财产的分配。
在这种情况下,女方将有充分理由要求男方在资产的分割过程当中,承担较少份额或者无权享受任何共享财产。
总的来说,对于
离婚赔偿的问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以及相关
证据资料予以详细剖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