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
发回重审之
撤诉后,是否可再次提
起诉讼之问题无法简单一概而论,而是应根据具体案情进行分析。通常来看,若被告人自愿提出撤诉申请且获得法院批准,在满足法定
起诉条件及
诉讼时效范围之内,仍有再次发起
诉讼之权。然而,若撤诉并非出于被告人自愿,或者存在违反法律
法规、损害国家利益、社会
公共利益以及侵犯他人民事权益等不当行为,则其再次提起诉讼之可能性则相应受限。此外,还须结合案件本身性质及其所适用法律之具体条款进行全面考量。例如,针对某些特定类型的案件,可能存在特殊的起诉次数或条件限制。因此,在决定是否能再次提起诉讼时,必须综合考虑诸多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