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位
诉讼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为了保障相关程序能够顺利进行,通常情况下,其受理费用是由原告预先缴纳的。然而,关于这部分费用的最终负担状况,却是遵循着严格的规范原则——即
败诉方负责承担相应的责任。若出现部分
胜诉、部分败诉的情况,那么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人
民法院将根据特定案件的实际情况,对各方
当事人需负担的
诉讼费用作出精细化的规定。在
代位权诉讼这种特殊类型的案件中,倘若
债权人取得了胜诉的判决,那么相关的诉讼费用将由次
债务人承担,并且应从通过
诉讼程序所实现的债权金额中,优先支取这笔款项来抵充诉讼费用。当然,如果代为权诉讼因为一些特定原因而未能获得法院的支持,那么相关的诉讼费用就得由提
起诉讼的债权人自行承担。总的来说,有关
案件受理费的实际负担,将会按照各个案件的审判结果及其具体情况,经过严格的法律判断后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