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案件中的涉案人员包括
未成年人,那么法官在
量刑判决时通常会给予额外的关注与重视,甚至可能适当减轻
刑罚。这主要是因为我国法律体系始终坚守"以教育为基础、惩罚作为补充手段"的
基本原则来处理
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针对
未成年违法犯罪行为,国家法律在确定具体的定罪与
量刑标准方面制定了一系列特殊规定,例如,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的任何
犯罪活动都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然而,对于达到或超过十四周岁、却又尚未到达十六周岁的人而言,他们仅仅需要为一些特定类型、且其行为极其恶劣的严
重犯罪负责承受其相应的
刑事处罚。在裁决量刑的过程中,法官会全面考虑到未成年人的生理与心理特征、成长环境以及
犯罪行为的起因等多重因素。然而,这并不代表所有的未成年人犯罪都会得到从轻发落,最终的
判刑结果仍须结合整个案件的
犯罪实情、犯罪的性质、程度及其对社会产生的负面影响等各种复杂要素进行科学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