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的实施单位通常为被采取此项措施之人的常驻居住地派出所。而
监视居住的
责任主体则主要为涉嫌
违法犯罪人员的居住地点或由有关部门指定的居所所在地的派出所。取保候审,实质上是向
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发出责令,要求他们提供
担保人或者缴纳
保证金,以确保能够随时接受法院的
传唤,为其提供一种强制性保障措施。而监视居住,则是在
刑事诉讼过程中,严格限制涉嫌违法犯罪分子在特定的期间内不得离开其居住之处或指定的居所,同时对他们的活动进行监督,对行动自由加以限制,以此实现强制性监管。尽管二者在适用条件、具体执行力度以及限制范围等多方面存在显著差异,但是选择究竟采用哪项措施,还需要综合考虑案件的具体情节及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予以判定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