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唤,这一法律术语,并不构成
立案的必要前提或必然要求。它仅仅是司法机构为了让
诉讼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预定的场所而采用的一项执行手段罢了。通常来说,如果公安部门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了
犯罪行为或
犯罪嫌疑人员,那么他们必须依照自身的职权范围展开调查与取证工作。在此过程中,对那些涉及到
报案、控诉、揭发以及
自首等方面的资料,应及时开展相应的审查程序,一旦确认有明确的
犯罪事件存在并需要进行
刑事制裁时,便应当立即启动立案手续。至于立案的具体审查时间,通常在收到相关案件报告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即做出决断;对于那些较为复杂或艰巨的案件线索,经过县级公安部门领导人的批准,可以将立案审查期延长至三十天;特别严重且复杂的线索,则须获得地市级公安部门负责人的许可,方可将立案审查期限延长至六十天。然而,关于具体的立案审查期限长短,还需要依据案件的繁复程度及具体情况来予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