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罚拘押并非皆需在37日内完成。刑罚拘押主要包括行政拘押、
刑事拘押以及司法拘押等三种类型。其中,行政拘押的期限普遍不会超出15个自然日,并且当数项罪行被并处执行时,其最长期限不得超过20个自然日。而司法拘押的期间则严格控制在15个自然日以下。至于刑事拘押,一般的情况下其期限最多不超过3个自然日,在特定情形之下,其期限可以延长到1至4个自然日。另外,针对犯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或
结伙作案等严重
犯罪行为的重大嫌疑人,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提出申请进行审查批准的期限可以延长至30个自然日。然而,值得注意的是,尽管刑事拘押的最长时限为37个自然日,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刑事拘押都必须持续到这个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