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采取了
取保候审这一
刑事强制措施之后,若案件被移交至检察机关进行
审查起诉,那么检察机关也有可能再次为
犯罪嫌疑人办理
取保候审手续。这样的情况在司法实践中并不罕见。取保候审作为一项重要的
刑事诉讼程序,其目的在于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有助于案件的顺利审理和执行。当案件在公安机关完成取保候审并进入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环节时,,检察机关将依据案件的具体实际情况对是否继续采用取保候审这一刑事强制措施进行再审视和判断。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可能与以下因素密切相关:首先是案件
证据尚需进一步查证核实;其次
犯罪情节相对轻微,且犯罪嫌疑人对
社会危害性的风险较低;此外,检察机关也会
结合犯罪嫌疑人在
取保候审期间遵纪守法的行为表现进行综合考虑。在此期间,犯罪嫌疑人仍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
法规及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随时准备接受检察机关的讯问。最后,检察机关将会全面收集和评估所有案件证据,然后根据证据的充分程度来决定是否向法院提出
公诉请求。若是经由检察机关进一步审理后发现,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的
犯罪事实清晰明确,且提供的证据确凿充分,那么检察机关便有可能向法院
提起公诉。反之,若检察机关经过审查后认定,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
犯罪情节轻微,且不对社会构成明显威胁或者危害,那么检察机关便有权作出不
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