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
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与
诈骗罪之间的
竞合关系,其实际情况往往错综复杂。首先必须对具体的
犯罪行为及相关
证据有清晰的认识。若在案情中同时涉及到上述两类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
法规的规定,司法机关需要在充分考虑罪行的主观恶意程度、客观表现形式、所涉金额的大小以及所引发的
社会危害性的基础上,进行全方位且细致的评估。在此前提下,司法机关可能会判定案件性质以诈骗罪定性,原因在于诈骗罪通常被视为更为严重的
犯罪类型,
量刑标准往往相应更高。然而,若
帮信行为以及诈骗行为彼此之间具有一定的独立性,那么也存在着将二者合并定罪并
处罚的可能性。为此,我们强烈建议相关人员积极配合司法机关展开深入的调查,并且应诚实地陈述案件事实。尽快聘请专业性强的
律师介入本案,以期使律师能够通过面谈和查阅
案卷等途径,全面把握案件全局,进而为我方
当事人提供更具针对性的辩护策略,最终以求获得更有利于我方当事人权益保障的审判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