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局具有
拘留处罚的法定权力,然而这并非随意行使,而是受到一系列的制约与条件。通常来说,
行政拘留的处分,应由县级以上级别公安机关负责裁决。然而,针对某些特定的
违法行径,法律却赋予了基层派出所一定程度的行政拘留处分权限。譬如说,对于那些违反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违法者,如果其行为尚属轻微,那么派出所则可作出给予
警告及处以不超过五百元
罚金的处罚决策。此外,在处理一些特别性质的治安事件时,若得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准许授权,派出所同样能够依法作出行政拘留的处分决策。总而言之,派出所是否具备拘留处罚的资格,主要取决于具体个案的情况以及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