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本国法律制度下,对于被判定为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被告或嫌疑人而言,原则上具有请求取保候审的资格。然而,是否符合
取保候审的条件,需要细致的评估和权衡诸多方面的因素,其中包括
犯罪行为的性质、程度以及给社会带来的潜在风险,同时也须将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本身的特性纳入考量范畴,例如其住宅稳定性及工作稳定性,是否具备规避司法监测及审理的可能性,亦或是存在毁灭、伪造
证据的可能性等等。如果经审查,
犯罪情节轻微,不会对整个社会造成任何威胁,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患有
重大疾病且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是孕妇或者处于哺乳期的妇女,
拘役期限已经满足,但是案件并未审结,在此种情形之下,若得到相关部门的严格审批,可以
申请取保候审。然而,取保候审的实际执
行权仍属于办案部门,他们会根据每个具体事例的独特状况作出最后的决策。